一、资产管理科工作职责
(一)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、政策和学校相关制度;
(二)承担学校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、资产评估、清产核资等工作;
(三)承担学校固定资产总账、分户分类账的登记管理工作,固定资产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;
(四)承担固定资产的验收,固定资产调剂、调拨、转让、丢失、损坏、报废的审核及处置等工作;
(五)对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、检查、监督和考核;
(六)管理学校资产仓库;
(七)完成本处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二、招标采购中心工作职责
(一)执行国家招标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、政策和学校相关制度;
(二)组织召开学校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会议,并落实有关会议的决议、决定;
(三)受理、审批采购立项申请;
(四)承担采购项目的信息公开、组织实施采购和合同审核工作;
(五)承担采购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;
(六)建设和管理“评审专家库”;
(七)指导各单位“零星采购”工作;
(八)承担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络、协调、监管工作;
(九)承担采购文件资料的整理、归档和移交工作;
(十)处理采购工作中的质疑和投诉;
(十一)承担经济合同台账管理工作;
(十二)管理政府集中采购平台账号、密码,统一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物品;
(十三)完成本处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三、各科室岗位职责
(一)资产管理科岗位职责
岗位一(科长)职责:
1、统筹资产管理科的日常工作;
2、承担学校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、资产评估工作;
3、承担学校固定资产日常监管、无形资产监管工作;
4、组织固定资产验收;
5、承担学校固定资产丢失、损坏、报废的审核及处置等工作;
6、组织资产管理考核、绩效评估工作;
7、管理资产仓库。
岗位二(科员)职责:
1、配合资产管理科科长做好资产管理日常工作;
2、承担学校固定资产登记入账、编码、账务管理;
3、承担学校固定资产调剂、调拨、转让等工作;
4、编制、上报资产报表;
5、组织年度清产核资。
(二)招标采购中心岗位职责
岗位一(科长)职责:
1、统筹招标采购中心的日常工作;
2、汇编学校年度采购计划与预算;
3、筹备招标采购领导小组会议;
4、受理、审核采购申请,审核招标采购文件;
5、办理采购事项政府审批手续,办理采购信息公示;
6、选取采购代理机构、协调与监管采购代理机构工作;
7、实施招标采购,协调采购合同签订,审核采购合同;
8、指导各单位“零星采购”工作。
岗位二(科员)职责:
1、配合招标采购中心科长做好日常工作;
2、受理、审批采购立项申请;
3、管理评审专家库;
4、管理政府集中采购平台账号、密码,统一采购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物品;
5、承担招标采购文件资料的整理、归档和移交工作;
6、承担经济合同台账管理工作;
7、处理采购工作中的质疑和投诉;
8、管理采购信息系统;
9、承担处综合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