资产管理与招标采购处为学校资产与招标采购管理的职能部门,承担全校固定资产、无形资产、经济合同管理与招标采购工作。
主要职责:
(一)执行国家国有资产管理、招标采购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,拟定学校固定资产管理、招标采购方面各项制度并组织实施;
(二)负责学校固定资产的产权界定、资产评估、清产核资等工作;
(三)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总账、分户分类账的登记管理工作,固定资产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;
(四)负责审定固定资产的配备使用标准与计划,对新增固定资产进行验收;
(五)负责固定资产的调剂、调拨、转让、丢失、损坏、报废的审核及处置等工作;
(六)对各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进行指导、检查、监督和考核。
(七)管理学校招标采购工作,组织实施货物、服务、工程等政府采购招标;
(八)负责学校经济合同管理;
(九)管理学校资产仓库;
(十)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。